为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上级部署《全市道路安全“守护行动”工作》、《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》、《2023年度全市“平安交通”建设工作考核办法》,泰兴交警听令而行,闻风而动,主动出击,开展“三大行动”,努力打造平安畅通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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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戴帽”行动
农村地区电动车出行较为普遍,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低,交通违法行为多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而发生事故后,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、甚至死亡的几率高,因此,在农村地区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尤为重要。
泰兴交警利用现场查处+社区宣讲+科技抓拍等方式,教育宣传与处罚一起抓,提高村民佩戴头盔的知晓率,提升村民遵守交规的守法率,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群众遵规守法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,持续巩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阵地。
“牵手”行动
农村地区老年人居多,正逢农忙,不少老人驾驶电动三、四轮在田间农忙作业,早出晚归,经常在道路上穿行。泰兴交警走进田间,为老人们进行安全宣导,嘱咐大家不得在道路上占道晒粮,进出道路时左右看看,通过路口时一停二看三通过。遇到复杂路段,泰兴交警主动维持秩序,“牵手”护送大家安全通过。
针对中、小学生交通安全观念淡薄、抵制意外伤害能力较差的特点,泰兴交警走进校区,开展了“大手牵小手,文明交通我先行”交通安全宣传活动,提前为“六一”送“平安礼”,鼓励学生当好交通安全小宣传员,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宣传资料拿回家与父母共享,带动父母与自己一起增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,共同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。
“亮尾”行动
电动车是农村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,涉及电动车夜间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,究其原因,有相当一部分事故是因为电动车尾灯不亮或者缺少尾灯装置。农村地区有许多机、非混合道路,道路上缺少路灯,行车时视线较差,容易引发危险。
泰兴交警组织人员开展“亮尾”行动,为群众的行车安全增加一份“保险”。利用交通劝导站,组织劝导员对电动车粘贴反光条;利用夜间巡逻,对灯光不全的电动车立查立改;利用农忙季节田间作业,走进田间主动关怀,让夜间行驶的车辆多加一份安全。
泰兴交警围绕三大行动,“从头到尾”全方位、立体化管理,通过细致入微的服务,严格管理的执法,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感,展现了交通警察的良好形象,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叶玮 印伟